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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造价员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及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简称“注册中心”)《关于开展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工作的通知》(京建执注[2013]7号)文件精神,为了配合注册中心开展201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工作,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2012定额,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决定开展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取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人员以及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的人员。
  其中,2013年12月31日到期证书应于证书到期前申请办理验证手续;2014年12月31日到期的证书应于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办理验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二、验证内容及要求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内容为本人近三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依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一)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二)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三)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一)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二)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列举行为之一的;
  (三)信用档案信息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六)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如再取得造价员资格,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参加资格考试。
   三、培训内容
     此次继续教育内容为2012预算定额概要,时间从2013年8月开始,至2014年上半年结束。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及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到期的人员均须参加此次继续教育,此次继续教育是今、明两年验证的必要条件。继续教育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申请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需求选择参加继续教育。
   四、收费标准
    面授培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和通用安装工程的培训费均为240元/人(含资料费)、70元/人(换新章费),总共310元/人。
   五、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具体时间:9:00-17:00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展培训中心
   朝阳区金台路甜水园街甲1号汽车工程学院南楼207室
   朝阳区建外大街郎家园10号百事和大厦412室(国贸万达对面)
    (三)联系电话:85983055、85984525、85965526、85893869
    (四)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证书续期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及造价员从业印章,并在工作业绩栏填写近三年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主要工作业绩。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从业印章。
    六、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
    按照中价协《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的通知》(中价协[2011]024号)和注册中心《关于开展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工作的通知》(京建执注[2013]7号)文件规定,本次申请验证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新的从业印章。

                        
           北京市朝阳区大展培训中心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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