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17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
2017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关键之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用“四个意识”统领全局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推动参建单位积极落实安全质量责任为核心,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监督执法模式,创新监督执法方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快构建安全质量现代治理体系,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履行安全质量监督执法职责,全面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监督执法模式,推动测评与监督、执法一体;测评与信用、执法一体;测评与标准化、隐患排查一体;测评与差别化监管、两场联动一体;实现“掌控全局、管住过程、自主自律、构建竞争、两场联动、差别监管、闭合管理、共同治理、远离底线、追求卓越”的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二)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和社会第三方服务等,有效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创新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方式,提升监督执法效能。
(三)积极发挥“保”“推”“教”“引”“帮”作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动地下工程机械化和地上工程产业化。
(四)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法工作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工作要点
(一)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能力现代化
1.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构建安全质量共同治理体系。
通过“政府统一标准,主体动态评价,现场标准管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全面排查,实现差别管理,两场实时联动,构建诚信体系,建管有效衔接”,构建企业自主、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质量共同治理体系,促进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引导业主在建筑市场招标环节参照安全质量状况测评结果选择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和注册人员,达到企业主体安全质量表现决定市场和发展的目标。同时,通过主动公开安全质量状况测评结果,引导社会对工程项目、参建企业及注册人员、监督机构进行监督,从而督促企业主体积极落实安全质量责任,推动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加快实现。
2.全面深化测评工作,探索安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丰富安全质量测评数据来源,充分运用多方执法检查结果,紧密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绿色安全工地考核数据等,夯实安全质量测评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测评在工程安全质量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实行动态评估,定期发布评估工作通报并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夯实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基础。三是继续深挖测评结果价值,扩大测评成果应用。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联动,进一步完善测评与评优评奖工作对接,通过测评工作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四是利用测评平台数据,逐步实现对施工现场项目主要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动态监管,实现信息公开、社会监督。五是研究将施工现场相关扬尘管理规范标准纳入测评指标库,激励各参建企业以测评工作为抓手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六是对现有测评平台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监督执法机构测评数据录入模式。
(二)创新监督执法管理方式,完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工作模式,主动公开检查信息。
一是启用新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利用新增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分配和完善后的执法对象、执法人员抽取功能,实现“双随机”抽查工作与日常巡查工作的有机结合。二是引导和推进各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逐步形成市区两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具体抽查内容和抽查结果。
2.以信息化为抓手,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一是研究质量监督执法业务流程的重构与调整,推进建设工程监督执法信息系统整合,促进监督平台、执法平台、测评平台、检测平台等信息系统业务环节所有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一站式管理。二是结合“四不两直”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调整监督平台中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制订功能,完善标准化监督执法模式,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三是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服务企业,落实责任,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实现“建”“管”无缝衔接。四是完成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并注重与现有信息系统的整合,实现数据、管理融合交互,推动安全质量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五是建立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执法工作系统,科学安排检查计划,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六是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平台数据预警制度,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以及生产数据进行实时预警。
3.加强监督执法制度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研究制定《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二是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网格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安全质量督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安全质量监管效能。三是研究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市区两级管辖范围分工的通知》,明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职责,强化质量监督执法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四是研究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平。五是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六是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行政处罚工作规定》,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明确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七是研究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完善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建设。
(三)多措并举,全面加强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以及“三类企业”监督执法工作
1.多形式多方法有效加强重点工程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强化工程施工阶段过程监督,夯实日常质量监督执法抽查工作基础,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终身责任。二是加大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通报力度,对发现的在施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是采用市场化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相关公共服务的购买力度,运用社会资源弥补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亚投行、环球主题公园、中国尊等重点工程监督执法专业力量的不足,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学习、掌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积极研究施工技术特点、难点等,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执法工作。五是深入分析研究完工未验工程的性质和特征等,促进监管效率有效提升。
2.大力推广绿色建造技术,提升轨道交通工程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科技创新促安,夯实安全质量管理基础,研究制定《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绿色安全建造指导意见》,逐步实现通用设计模数化、现场施工工厂化、工序作业机械化、过程管理信息化、绿色施工常态化,促进轨道交通行业进一步提质升效。二是继续坚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控常态化机制建设,强化预控机制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机制运行持续受控、有效。三是督促参建各方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质量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形成过程受控、持续改进的安全质量管理机制。四是依照新制定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做好质量问题预控和治理工作,确保通车线路工程实体质量稳定可控。五是督促参建单位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改进一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技能管理水平,培养行业现代产业工人。
3.持续加大对“三类企业”质量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过程控制,确保评估工作做实做细。二是推进评估结果、监督检查情况以及质量状况测评情况等与预拌混凝土企业交易市场相联动,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对工程项目检测不合格数据的预报预警工作,确保检测不合格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流转至各监督机构。四是在做好检测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检测机构视频巡查工作。五是持续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采取检测结果核查和集中比对的方式考核检测机构试验能力,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六是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七是完善装配式构件质量管理体系,起草《北京市装配式构件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导则》。
(四)积极发挥网格纽带作用,引导市区两级有效加强联动
1.完善监督执法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保障房工程安全质量共同治理监督模式。
一是积极采取第三方检测的方式,继续加大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执法力度,确保民生民心工程质量。二是围绕保障房装配式全装修成品交房的新特点,侧重对装饰装修阶段使用功能方面的检查。三是探索保障房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模式,倡导业主全程参与和样板引路,鼓励工程结构验收阶段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试点组织竣工验收阶段业主参与分户验收签字,推动行政监督执法与社会监督并行。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提高网格执法效能。
一是继续完善以测评为基础、以抽查为主要方式、以执法为基本特征的网格执法检查工作模式。二是推动落实《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专项执法抽查,根据季节变化开展施工现场防汛安全、临时用电等执法抽查。四是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及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结合日常安全质量执法检查,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抽查工作。五是合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影像资料,有效扩展监督执法资源,创新监督执法手段,探索建立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督执法模式。六是每半年组织开展市区两级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监督执法机构联动长效机制,形成安全质量绿色施工执法监管合力。
(五)完善监督执法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按照责任分工,采取责任下沉的方式,层层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二是继续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巡视制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深入监督执法工作一线,强化正风肃纪。三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相关工作管理规定,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确保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四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营造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和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五是继续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监督执法工作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六是把握监督执法工作特点规律,跟踪、了解新规范、新标准及新技术,及时组织市区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各项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开展BIM技术的培训学习,更好地指导监督工作。
2.完善业务考核评价,提升监督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综合人均处罚量、人均检查量等因素,有机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情况,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有效提升考核成绩。二是完善对市区两级监督执法机构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市区监督执法机构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执法效能。
3.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召开重大疑难案件专题研讨会,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二是设置法制审核岗位,配备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三是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修订情况,及时梳理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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